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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规章

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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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医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,由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。

  2.演练设灭火行动组、通讯联络组、疏散引导组、救护组。

  3.根据医院制定的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》程序,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演练。

  4.预案演练中的各小组,每半年要对其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一次培训。

  5.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中的各级、各类人员,必

  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,在规定的时间内,到达指定位置。

  6.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,要及时根据实际需要,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。

  制定日期:2005年9月15日

  修订日期: 年 月 日